法律问答

我发生一次交通意外事故,驾驶证怎么扣分了

2019-08-31 00:0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那么,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自动取消?  一年为一个周期,只要没到12分,下一个周期清零,恢复为12分。从驾照上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周期。  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 以下4种违规 扣1分

    ①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②车辆未张贴年检;

    ③车辆未张贴交织险标志;

    ④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⑤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修改)。

    以下5种违规 扣2分

    ①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②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练红绿灯;

    ③超载小于20%;

    以下9种违规 扣3分

    ①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②行驶中拨打手机,由记2分改为记3分,罚100元。

    ③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⑤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⑥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⑦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⑧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⑨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⑩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修改)!

    以下4种违规 扣6分

    ①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②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③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

    ④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⑤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新增)。

    以下5种违规 扣12分

    ①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②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

    ③酒驾醉驾;

    ④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⑤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按照新条例年休假期间外出旅游,意外事故不能算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