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我其实符合终局裁决的条件,但是裁决书仲裁员告诉我 不是终局裁决, 我申请的双倍赔偿金17160元 仲裁赢了 但是被申请人 就是单位 不服又起诉了。 那我该怎么办 我符合终局裁决的条件 为什么法院会受理 我该找谁

仲裁
2018-08-25 22:1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
  • 劳动争议在经过仲裁委处理后,要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但提起劳动诉讼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否则的话法院将不会受理。因此,只有对于法律规定的不是终局裁决的劳动仲裁,且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实现的情况下,不满劳动仲裁的才能起诉到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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