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起诉离婚案,作为被告人在开庭调解怎么发言?

离婚
2019-08-31 08:2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法院需要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对于起诉离婚的按键,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通常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法院如果经过调查,认为有一方确实存在困难需要照顾的,可以依法多分。
  • 如果是劳动仲裁,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即生效。如果十五个工作日了,仲裁庭还没有给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说明对方反悔,仲裁庭需要进行仲裁,或者仲裁庭违反规定,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下达调解书。
    法律链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