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我想了解一下我们公司从早上8点打卡上班,中午没有休息到晚上7点打卡下班,而且不是7点就一定是下班时间,加班到8点以后的任何时段,就是看员工的任务情况,有些班能加到1点,第二天正常上班,一周休息一次,有时还有理由没有休息,这些属于正常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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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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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任何行业、任何工种,都应当保证劳动者的正常休息权,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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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