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人口结婚证丢失可以在广州补办吗?

2019-08-31 11:0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
    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补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第一,首先要了解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第二,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以说即使在第一次领取结婚证婚姻续存期间,没有第二领取结婚证,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
    第三,《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以会存在婚姻登记的地区差别,在不同的登记机关重复登记。
  • 补领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港澳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6、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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