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曾在14年承包一项小工程,转手承包给别人,因发包房拖欠工程款,转包方将我告上发法庭,后法院判决我应付工程款,因发包方没有给款项,自己已经给付三万多,现法院要拘留我,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将此事解决,法院拘留是多长时间?

2019-08-31 11:32: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
    1、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签约的合同都称为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4、分包合同
  •   甲方拖欠工程款几年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甲方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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