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打了几个耳光应该要多少精神赔偿

2019-08-31 12:21: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A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被人打成轻微伤,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   精神病人分为两种,一种是间歇性精神病,间歇期是与常人无二的,如果是这种精神病人且在间歇期有违法犯罪行为,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一种是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则这种情况下,该精神病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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