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家庭暴力这一点可以判离婚

离婚
2019-08-31 12:5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家暴引起的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家暴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方要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法定情形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书不判决双方离婚的,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司法实践,建议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
    如果是被告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认为判决书没有错误,可以自然的等判决生效就可以了。
  • 对方有暴力行为,可以选择报警,暴力导致离婚还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分开后对方再干扰可报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