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儿子于2016年6月1日放学时无故被武装部五个二派打伤眼晴和觜已,我去武装部问情况,刚走到门口询问,几十个二派过来掐我脖子,捏我手,我是乳腺癌患者,手无束鸡之力,怎经得住他们的撕扯,刚手术不久,化疗结束还在康复期,当时我就出现心慌,胸闷,武装部领导发现事态严重赶忙A,送我两母子到医院接授治疗和检查,属轻伤,软组织受伤,这种情况该怎样赔偿,我的手现在不能做事,

其它
2019-08-31 13:37: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赔偿,轻伤
    1、是否构成伤残不是医生说了算的,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低是十级。
    2、无论是否构成伤残,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如果有保险公司,最好让对方在起诉的时候就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或者在拿到对方的资料后去保险公司先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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