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在买房子的时候做按揭,按揭已经通过了,由于银行都要抵押后放款,业主不同意了,说抵押后放款时间太常。现在业主不配合过户办理相关手续,银行贷款时限3个月也过了一个月了,之前签合同的时候中介也没有说要过了户就要放款。我该怎么办?

2019-08-31 20:44: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应当按约定提供贷款。
      
    2、银行未按约定提供贷款的,即为违约。借款人可以要求银行继续履行合同(提供贷款),也可以不要求继续提供贷款,而要求银行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银行贷款都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四大行,需要达到特定等级的银行会员客户。一般贷款需要10~20天的时间,建议尝试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办理贷款建议到本地正规贷款公司尝试申请,一般正规贷款公司贷款有以下基本贷款条件:
    1、个人收入(大于2000元每月)
    2、工作性质(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及普通企业均可申请,个体户需有营业执照)
    3、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当前逾期,没有90天以上逾期)一般来说,准备好资料,1~3天可以获款,注意贷款成功前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办理时需要身份证,流水,工作证明等建议您可以在加速贷查询本地正规贷款公司条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和办理,祝您贷款顺利!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所以如果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则在无法还债时银行有权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置房屋。

  • 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可见,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目的条件:为了共同生活。
    二、关于房屋
    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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