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离婚了他不给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离婚
2019-09-01 07:1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原户口簿与离婚判决书到本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需要迁户口的一方拿着原户口簿与离婚判决书到本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依据判决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如另一方不配合交出原户口簿,派出所可依照判决办理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的时间和原因。
  • 收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23条第1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因此,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才依法成立。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给孩子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 夫妻双方要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