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认识我之后离婚的,他有一个8岁儿子,归男方女方给带 说因为缺少陪伴孩子性格有改变,我提出领证,他有要求,说有时间得多陪陪孩子 过年过节得回去,过生日回去,但不是哪个节日都回去 这些要求都有他前妻存在,我都答应了 两天后他又反悔说不能领证,担心孩子以后问他 爸爸你又结婚了?作为父亲的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结婚了担心孩子有想法 没结婚又是欺骗 他想因为孩子永远不结婚 就这样不领证跟我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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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方与母方
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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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离婚时,可以一起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为前提,协议分割分配两位共有的财产和债务,以及协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情况。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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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和他前妻是协议离婚不能随便和男方结婚,协议离婚不是签个协议就可以了,还需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离婚证。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男方便可以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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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一定。 看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谁有过错。 有过错的一方负才有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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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