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昆明骑摩托车车被扣了,还能要回来吗?

2019-09-01 12:56: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安全性能检测等,在固定证据后,交警就应该放行所扣押的车辆,交警要求当事人交纳押金后再放行的做法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部门予以放行。
    但是,如果该车辆在被交警暂扣后,又被法院查封的,则该车辆不能提取,要根据法院的规定交纳相应的款项后才可以由法院解除查封,予以放行。
    同时责任方还应当对受害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
  • 一般没收处理。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这个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除了罚款,还要责令恢复原状。逆行要另外处罚。n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n  第十六条第一种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n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n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n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n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n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n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