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在工厂工作21年,工厂一直没有上养老保险,但是工厂承诺在满60岁时,工厂一次性付给我父亲五万元作为保险费补助,今年我父亲满六十了,当时我们和工厂签订了协议,这个协议有厂长签字和盖有工厂公章,但是现在这个工厂快倒闭了,我想咨询这份协议有法律作用吗?我们能不能得到这五万元保险费用补助?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26 07:2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4、养老保险既可以由单位补缴,也可以由个人补缴。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区别不是很大,主要是缴费上,事业机关的基本养老险相对来说,个人担负的较少,对工龄也要算的,虽然之前不一定是缴了钱的,保障上由于视同缴费年数较长,所以领取的相对较多。
    不过随着国家要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所以2者最终会走在一起。
  •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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