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帮我弟弟询问一起刑事案件,希望你能现在法律的角度上把我解答一下问题。谢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6岁少年被两名成年男子当街拦住欺负之后,拿了一把刀砍伤了其中一人,受伤男子与他同伴没有及时举报少年而是独自在医疗条件一般的医院简单处理伤口,最后因伤口致脓毒血症而死亡。
这样的案子,少年该判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法律的角度,什么条件能够为他减轻罪行。

2018-08-26 07:2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未成年犯罪,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1],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规定,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我国采用了四分法:
      
    1、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 刑事责任。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 未成年人犯罪,一般由少年庭进行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统称少年法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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