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舅舅有精神病,昨天跑到我家里来,吃过饭以后,我婆婆让他回家,他一边走一边用手比划,被我邻居看见了,就说是骂他的,他就开始骂我舅舅和我家人,我家人也告诉他了,说我舅舅有精神病,可他就说是我家里人唆使的,一直骂我家人,我那精神病舅舅看见就要去打他,被我拉住了,但是我舅舅扔了个铁锤过去,只是擦着他的衣服,他就说胳膊被打伤了,说我就要赖着我家,还报警了,你说我要怎么解决

2018-08-26 07:2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打伤后,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进行起诉,但是究竟属不属于刑事诉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被打方起诉索要赔偿的,属于民事诉讼。
    2、被打方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的,是刑事自诉,属于刑事诉讼。
    3、被打方起诉要求打人者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打人者赔偿的,是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4、打人者已经由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被打者同时提出赔偿要求的,属于刑事公诉加附带民事诉讼。
  • 受到故意伤害或者殴打,受害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具体情节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事实和真相,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被人打伤要立即报警,警察会让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结果 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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