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再婚给孩子改名字怎么写申请书

离婚
2019-09-01 17:3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更改名字;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
    0.5%缴纳
  •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具体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 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 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 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 涉嫌重婚罪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离婚: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中国只有两种涉嫌重婚罪的行为,即配偶中的一方又与他人领了结婚证(这是法律重婚),或者是与他人长期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重婚)。
  •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那么,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
    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双方都要慎重。如果在孩子改姓的问题上遇到难题,尤其是到了法院打官司的地步,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离婚后孩子改姓这方面提供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心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