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某家贷款公司做了车抵押贷款,该公司固定利息1.2分,压登记证,装GPS跟押金费用2000元(1000元全部还款后课退还),扣押贷款金额5%的押金(全部还款后可退还,还有贷款公司放款后又多出了一项流量费3000元(该笔钱贷款公司之前没有跟我交代)请问贷款公司这样收取费用合理吗?感谢

2019-09-01 20:23: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抵押贷款如果走银行的话利息是
    5.5厘-8厘,这个是月利息,但是银行要求比较高,要求的条件也高,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先要看过你的房产三证的复印件,再要实地看房的,如果可以做的话你需要提供房产三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身份证,银行的话还要看你的负债情况和信用报告,再去房管局去做个他项权证就可以下款了,下款时间一般在20天以内。
  •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但是具体去情况有不同做法,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2,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
    (1)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
    (2)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2,但是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话,还有有其他规定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这样的内容: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假使抵押权人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也就是当抵押住房为借款人唯一住房时,若借款人贷款逾期不还,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确实会比较麻烦。不过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可以不还款,一般经过大房换小房、租房等方式来解决借款人居住难题后,抵押住房还是会被依法处置的。
    不论怎样,还款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抵押资产为唯一住房就改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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