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主播,与某网路视频网站商家旗下直播平台签署独家合同,我想知道,每个月发的钱,我是应该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工资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公司税务
2018-08-26 08:0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月实际收入水平课税,对其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比如,由企业员工提供住所、假期旅游津贴、福利设施等。
    (2)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是节税的一个重要思路。
    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就会节约税收。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将收入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之间转换以节约纳税。
    (3)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对于适用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利用“削山头”的方法,将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各期进行分摊,可以起到降低边际税率、节约纳税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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