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未满18岁,去网吧上网,网管直接开机,孩子并没有见到别人的身份证或者输入身份证号,被派出所带走,关了12个小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内容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什么的,依法拘留十天,由于未满18岁不予施行。事后派出所给学校打电话,学校开除了,现在想翻案,还有就是同时是抓了网管,网管也拘留十天。

2019-09-02 07:12: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 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对冒用他人身份证作过司法解释。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对冒用身份证打行为作出详细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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