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微信有她外遇证据,我就想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
2019-09-02 09:0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关于抚养费问题同样适用法律关于抚养费的有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 1、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3、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4、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