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房子没有写合同书押金条人跑了怎么办

2019-09-02 13:5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怎么写租房合同,;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中介租房合同有哪些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委托人最好将中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经纪人资格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2.委托事项:对于承租人而言,要写明想要租的房屋的区域、价格区间、房屋结构、楼层等基本信息;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签订的是出租独家代理合同,应注意限制中介公司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超过该期限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另行委托。  
    3.委托期限:应到具体年月日。  
    4.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委托人需要注意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包含哪些服务内容,哪些服务内容是免费的,费用一旦收取是否能退,最为重要的是,中介公司未完成或者未全部完成委托事项时费用如何收取。  
    5.双方权利义务:目前中介都是提供格式合同,所以委托人一定要仔细审核,必要时应重新拟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6.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人应注意什么情况下属于违约,违约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违约金如何计算等。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已经推出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并且根据要求,中介公司在与委托人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前,应当明示有关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推荐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供委托人选用。
  •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
    (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
    (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失败,造成他方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合同关系尚不存在,这种赔偿责任只能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只有在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一方违反合同的,才会发生合同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