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凌晨盗窃了内衣一件,当天中午就录口供,下午交了钱保证金就让我走了,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随叫随到,也没给我留下任何东西,还说我随便去哪出差都行,这算是取保候审吗,当时办案民警就没提过取保候审,录口供时,连唬带吓的连带过之前有两三次也是盗窃内衣,我就是当事人,他们也没联系家属,钱是他们带我去自助取款机取得现金5000

其它
2019-09-02 14:20: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诉》66,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