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都是农村户口,前段时间在城市里买套二手房,有点旧了,要拆迁,我们能和当地户口享受一样的赔偿吗?

2019-09-02 17:1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可以参看如下资料,具体的补偿数额,应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买卖是以登记为唯一生效要件。没有产权证,虽然买方已经支付了全额的房款,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却对此房屋不享有所有权。 最常见的不良后果比如一房两卖,因为法律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如果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那么只要受让人是善意的、支付了对价并实际交付房屋,那么你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这样将给自己带来不便。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户口完全可以买社保,只是缴费比例(公司+个人)比城镇户口低。按照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人员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是,有几种情况,可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1.了营业执照的农村户口人员,以个体户、私营企业员工的身份购买;
    2.农村户口人员,在企业单位打工的,以企业单位员工身份统一;
    3.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
    4.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