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从租赁公司租车做抵押借款,欠条上担保人是我。但我并不知道车是租来的。在知道车是租来的之后把车钥匙退还给了借款人,并要求还款。但借款人现在跑了。请问我要负责还款吗

2018-08-26 09: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款人承担第一顺位还款责任;
    2、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还款责任;
    3、担保人在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时才会需要承担责任;
    4、债权债务中,有明确抵押物,发生违约时应先处置对应抵押标的,不足部分向担保人追责。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 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 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 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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