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院年后初几上班

离婚
2019-09-03 11:4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来综合考虑,是否支持离婚。各地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很谨慎,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证据,无过错方不肯原谅,不同意和好,那么可以第一次判决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么第一次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
    在第二次诉讼中,
    法院要认真处理夫妻感情破裂问题,
    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并不复杂,那么法院第二次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离掉了,当然也有极少数离婚案件进入到第三次起诉。
    具体要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来看待的。
  • 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但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便确定对方的身份。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