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别人借我钱都一年了还没还,让他给他写欠条还是借条呢
-
根据我《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因此对于离婚时对方拿出的欠条,对于其所标明的债务如何承担的,可以依照上述情况分别进行解决。
-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