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两年多了,生有一个小孩,离婚是协议上孩子给我,女方出抚养费,女方前面出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现在不出了,孩子本来我爸妈帮我带着,今年八月我爸出车祸走了,我妈这几年身体也是一直不好,现在走路都不稳,也没法帮我带了,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和女方协商想把小孩抚养权给她,她不同意,抚养费也不出,现在我想起诉她,抚养权能不能判给她

离婚
2019-09-04 03:3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同居生活有了小孩想要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
    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重婚而导致离婚的,则夫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即通过达成离婚协议的方式来完成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确定。通常如果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由夫妻双方一人一个来进行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