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有二次手术的该怎么给律师费用

2019-09-04 08: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审判后,判决生效一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1、律师费由委托人出,对方愿意承担的除外。
    2、律师费实质上是律师服务费,而律师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因此,律师费应当由委托人出。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也是这样,律师费也应当由委托人出,而不能根据事故责任承担。
    3、当然,既然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那么就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律师费也在协商的范围内,如果对方愿意承担委托人的律师费,法律也不反对。
    4、要注意,对方全责,只是对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受害人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律师费并不是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而是受害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付出的律师服务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强行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
  • 交通事故诉讼费用:起诉时原告须预交诉讼费用。按判决的结果: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a、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b、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c、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d、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