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交警出示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务如何处理

2019-09-04 08:1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民警作出责任认定,一般是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线道原则,即车辆各行其道;二是谁撞谁;三是事故发生时能否避让,这也是责任认定的关键所在。
  •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时当事人不签字,仍然有效。
      
    1、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通过协商确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做法并没有错,因为协商是不能强迫的。所以,你拒签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合法的。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不会因为你拒签而发生改变,就是说认定书依然生效。
      
    2、你应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此事件重新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你的车或车主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3、如果行政复议还是不行就只有提起行政诉讼了。你认为执法交警的行为不当也可以一并提起。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在复核期间任一方当事人起诉的,复核机关应当终止复核。
    注意:如果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依据旧的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事故认定书目前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能作为事故处理的一个证据,法院可以不采信,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相反证据对认定书所认定的内容进行推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