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晚上开车回家。经过交叉路口的红绿灯时候。绿灯亮了。我前面还有两辆车。当我的车经过的时候。一个人突然从人行横道跑出来了。撞到我的车。把我车的左边倒后镜撞掉了。当时我没有看到人倒在地上。也自认倒霉。准备自己花钱修车。就把车开走了。但是第二天交警找到我说我撞了人。说我肇事逃逸。现在责任书已经下来了。我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已经给他四万一千的治疗费用。现在他还要三万作为赔偿。说我不给就到法院告我。我应该给他吗?

2018-08-26 11:4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 如果开车撞了人,经鉴定达到重伤,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赔偿受害人的民事损失,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然后由当事的受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为人的财产。

    不赔偿民事损失,不能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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