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者二次手术费用保险公司能给报销吗?

2019-09-04 11:5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给报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给报么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身份证和社保卡是申请报销的主要凭证之一,但是,光有这些当然不行。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剖腹产手术费就属于其中的一项。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符合规定的职工应在产假期满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符合再生育条件需实施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或女职工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等证明和原始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机构所需的其它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