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请问怎么写离婚协议啊!

离婚
2019-09-04 13:1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无孩子的,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8、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由于书写时夫妻双方并未生育,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无孩子)时就不存在约定孩子归谁,及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男方:彭XX,汉族,生于1979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XX,汉族,生于1988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08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无孩子的情况)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也就是必须经国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程序。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可以帮助你们代写离婚协议,代写离婚协议要看你们事情的复杂性及财产方面,一般代书在500-1000左右。
  • 离婚房产分割: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了,离婚协议签了,已经很难再取争取过多权益。我国《婚姻法》设置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规定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个门槛相当高,因为所谓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如果与小三仅仅是通奸关系,双方没有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不是损害赔偿的依据。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者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同居。
    因此,如果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仅仅有出轨行为,而没有与婚外异性同居或者结婚,从法律上讲,另一方的赔偿请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