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4日早上9点,我骑朋友的踏板摩托车上班得路上,突然前方出现一辆没亮车灯得跨骑摩托车左拐弯,当时行驶的是自行车道,行驶速度过快大约50左右收不住车撞了上去,跨骑车男的腿部轻微受伤,跨骑车男得扶我起来后,简单问了几句,休息了一会,趁我打电话的时候骑车溜走,我摔的比较严重,没法追只能记住她的车牌号,到医院检查后发现颌面部骨折,必需做手术,费用大概3万块钱左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可以报警么?责任在谁?

2018-08-26 12: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应当及时报警,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的状况进行勘察后,依法作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双会依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来进行相应赔偿责任的确定。
  • 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赔偿,如果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如果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