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该去哪里起诉?

离婚
2019-09-04 14:1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配偶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一、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离婚
    本文讲的都是诉讼离婚的离婚管辖问题,协议离婚到当地民政部门就好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去哪离婚,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只能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离婚
    有些情况,原告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没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涉外离婚案件中一方在外国居住,原告在国内生活,就只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了;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这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没有管辖权;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劳动教养的人已经没有居住地和常住地,所以只能由原告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时,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对内是有效的,对外则是无效的,夫妻即使离婚了,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道理很简单,防止转移财产而逃避债务,比如财产全部给妻子,债务全部由丈夫承担。

    法律也规定:如果一方能举证,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则由其个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