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7月份我用货物抵押贷了2万块,到8月份是资金紧张没有付他利息,当时他打电话说要把货卖掉,我也同意了,(那时我在外地)。元旦我回来去他那,他说我帮忙给他还个信用卡,我就找了我客户帮忙,谁知还进去他把卡注销了,(还了4万2)。我找他他说要我拉回货物,我说货不是你已卖了吗?我就要钱,他说过几天给我钱,找了他几次就给了2千块,客户等不急了告我诈骗,要我还钱,我没那么多就还了1万5。当时我报警不受理,说我是被告不能报案,到现在客户找我要钱,我也被骗了,我的钱能追回吗?该怎么办?到现在钱物两空,什么也见不到,客户还逼我要钱。

2019-09-04 15:0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如果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不存在诈骗情节,公安机关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的,这需要债权人自己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确实存在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等原因长生纠纷,可以诉诸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 因购物消费受到欺诈的行为与被诈骗情况有着本质的区别。受到消费欺诈的,不能报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与经销商协商调解。
    二、向工商局投诉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向法院起诉解决。
  • 一般情况下生意债务纠纷为民事纠纷,故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起诉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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