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坐出租车回家途中路中间碰到邻村一个拦路要钱的有点精神病的人不让走,下车理论过程中推了那个人一把就上车回家了。后来拦路那家的人找上门说他脖子筋断了。那家人有人在公安局上班想讹钱,张口要五万块钱。我朋友不给,那家人就还报了案派出所找到家中说要他自首。这种属于轻伤吗,还是算正当防卫

暴力伤害
2019-09-04 15:5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想属于正当防卫,在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②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经实施完了,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但侵害行为虽已完成,却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况下,则应认为侵害行为仍在继续中。
  •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的来说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下列四个条件:lt;br/lt;br/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即是别人实施了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时才可以进行防卫,比如是打人的行为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如果是他人开玩笑的话语或者是开玩笑似的拍打,这些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在发生时还手的并不构成正当防卫。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即别人实施的行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如果是以为别人要伤害自己而进行还手,属于假象防卫,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责任。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即要进行正当防卫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本人,不能想对周围的人还手更容易的,就对其他人进行还手,这样不仅不成立正当防卫,对他人还手的行为还涉嫌故意伤害。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即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如别人打了自己一巴掌,自己咽不下那口气,就还手将对方打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lt;br/
  •   未成年人实施正当防卫,同成年人一样不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为正当方位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在过当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