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干儿子认识一A见面,A说他丑,塌鼻子,还喊他请吃饭,男的没同意,A还和他发生分歧,随后分手,不料男的气不过说他丑,耿耿于怀,尾随其家里打了她,并把她衣服撕破,拍下裸照,A报案,警察以强制猥亵罪逮捕男的,最多判好久

2019-09-04 19:35: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涉嫌强制猥亵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从轻判决。《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
    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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