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家安徽可以在外地补办结婚证吗?

2019-09-04 20:3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虽然不像身份证频繁使用,但是一旦丢了想要办理出国探亲手续、继承财产、保险等涉及身份关系的事情就会遇到麻烦。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 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属于法定事实婚姻离婚时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分割共同财产,不牵涉一方严重婚姻过错的,没有补偿(赔偿);1994年2月1日后结婚的,不是合法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问题,分手时没有财产分割。也没有所谓的离婚赔偿问题,但可以提出侵权之诉。
  • 离婚分两种形式:1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在夫或妻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均可。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只要在双方所在地,或是居住地(也就是指诉讼离婚的双方在哪)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就可以了。
    因为结婚证,可以再双方户籍所在地(A B)两地,或是,工作地(C)地都可以办理,所以该问题的答案就是“办理离婚手续并不是必须在办结婚证的当地民政局办理”。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但是该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结婚证上体现,补办登记发出的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是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如果日后当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现争议,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确认该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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