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欠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2019-09-04 22: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欠高利贷还不起最好的做法是和放高利贷先协商一下,修改放款利率,未还部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年利率贷款利率的24%,本金按期照还。已经还款部分,利息超过银行年利率36%的,这些钱应该返还给债务人。
    【2】如果放贷者不同意,只好去法院起诉放贷者了。【3】根据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从高利贷的名称我们知道高利贷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成本,决定了它长期以来的“非生产性”特点,即借高利贷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而是为了保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如此。
    现代社会也没有太多改变。据调查,借高利贷者真正用于再生产的只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八十九的钱都是用于消费,尤其在农村。  借高利贷者的消费主要用于天灾人祸用以果腹、治疗疾病、婚丧嫁娶、子女学费、偿还旧债、生意资金投入。
    借贷者是普通社会大众的一员,对于借贷这一民间借贷关系来说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反而是高利贷的高利率让借贷者饱受苦痛,如果诉诸法庭,对借贷者借钱时约定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支持的。
  • 高利贷属于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1、民间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2、民间借贷只要利率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含四倍)以内的,受法律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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