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套还在按揭贷款的商品房,因男主人欠别人钱,人家要银行拍卖该房产付欠款,这样银行能自主拍卖吗?

拍卖
2019-09-05 09:42: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由于购房人必须取得房屋100%的产权才能出售,而按揭中的房子,银行也是权利人之一,因此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房主可以首先考虑办理转按揭贷款。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 银行按揭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金按揭贷款:就是根据贷款金额除以贷款期限(10或15年*12个月 )等于本金,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递减,中途有钱可以多还或提前结束,这种方法比较实用。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2)等额本息按揭贷款:就是本金不变,利息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平摊到每个月,如果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这贷款时间内每月所还的金额是不变的。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欠银行贷款逾期不还,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是合同下的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贷款取得过程本身没有欺诈,用途合法,只是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按合同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机会高。
    借款人应去银行,表达还钱的诚意,及目前没有偿还能力的现状。摊开自己的财务状况,与银行沟通债务重组。或者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另外提供担保物,或者承担滞纳金,或者另外筹款立即全额偿还欠款本息、滞纳金、费。
    应该尽量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减少需承担的额外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很有可能银行会起诉。诉讼过程中,银行还有可能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查封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影响非常深远。拿到判决后,一次性还款的期限非常短。不能履行生效判决的,银行会强制执行抵押物,比如司法拍卖所抵押的房产。
    另外,贷款逾期,会留下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能取得银行的谅解,应考虑要求银行撤销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不能撤销,不良记录将保留5年,会影响借款人今后的融资可能性。
    如果取得贷款的过程有虚假成分,或者贷款被挪用,或者用途不合法,则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比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贷款诈骗罪】。金额1万以上,就是数额巨大了。
    刑法原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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