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监外执行又打架伤人,如果对方写谅解书可以减轻处罚吗?

刑事辩护
2019-09-05 15:0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应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对方的谅解,争取不让对方和检察院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抢劫过程中打伤人怎么认定,  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杀人。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抢劫罪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依法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n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充其量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