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金应该是多少

工伤索赔
2019-09-05 16:15: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伤残等级一次性补助金: 一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死亡,你如果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的部分或者全额,领取多少,取决于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你有工作或者有劳动能力,年龄没有超过55周岁,就不是直系供养亲属,则不能分割,因为死亡的赔偿金,是补偿给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不是遗产,是对于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生活水平下降发生困难的补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