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孩子17岁,发生性关系属于自愿,但女方家长要找麻烦,说未满18岁未成年,这样的行为有法律责任嘛,还有其它的什么责任,希望给我讲讲.

2019-09-05 16:2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女方是未成年人,如果在14周岁以下,男方在14周岁以上,不管女方是否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都构成强奸罪。女方智育发育正常,在14周岁以上,愿意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不构成强奸罪。
    女方智育发育低下,不管女方是否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都构成强奸罪。【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3】根据《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以《劳动法》为例,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并与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指十八周岁以上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么,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以及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我国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孩子在初中上学期间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生活费,学费,医药费等必要费用。离婚的夫妻协商解决这些问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孩子没有满18周岁之前,在读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应该继续抚养到孩子年满18周岁。
    3、上高中的孩子,同时只有17岁,父亲应该继续支付给孩子抚养费,责无旁贷。
    4、上大学的满18周岁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子女,根据自己的能力,尽力协助子女完成大学的学业。同时要和子女多交流,让他们知道父亲的艰辛,毕竟父亲年老后还需要子女的赡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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