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铺,当时办证费,维修基金费等费用,开发商一起收了,没过多久房本拿到手了,现在准备出售,二手房交易打税时才知道当初办证时候没有交印花税,而且契税也是按普通住宅交的,现在XX局要让补交税款,还有滞纳金,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滞纳金谁来承担?

2019-09-05 21:0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
    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
    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 契税滞纳金不计算复利。滞纳金”加收只针对纳税人未履行缴纳税款义务为前提,不任其课税金额大小,一律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你们双方协商税费的承担。如协商不成,则按照合同约定对你方不利。如果你方不承担税费,卖方肯定不配合你们办理过户,就要产生纠纷了。如真到这种程度,你们可选择主张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合同,因为此为除斥期间,超过一年就不能主张了。
    如不能撤销,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策略问题,因为整个事件中买方都处于被动地位。具体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商定解决方案。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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