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到了之后,钱多久到
2019-09-06 04:57: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工伤保险有哪些项目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
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协商解决。但在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
1817
杨偈律师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延长刑事拘留决定书是怎样的
01:30
2345
社保缴费后多久能查到
社保缴费
工伤意外险的待遇怎样
工伤意外险
工伤保险决定书出台后钱什么时候入款
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曾伟律师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能开庭
01:29
2345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2226
工伤保险决定书下来后钱什么时候到账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收到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之后还要不要去社保局办理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五大险种。百姓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82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560
劳动关系不成立的几种情形
如果一方主体不是合格的劳动者,双方不成立劳动关系,具体情形有: 1、劳动者是全日制的在校学生; 2、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380
试用期被警告处分是否可以按时转正
你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330
事业单位吃空酬的法律依据
按照单位制度处理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09
实习需要多长时间?
具体什么案情,可以详细说明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30
还有义务加班半小时请问劳动局不管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吉阳区律师
崖州区律师
海棠区律师
天涯区律师
海口律师
三亚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