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分居1年她起诉离婚,会怎么判?

离婚
2019-09-06 08:3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或是诉讼,协议必须要双方同意才能办理,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其次,如果有对方家暴的证据,那么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第一次法院一般都可以判离的,因为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法定判离理由和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的,再次,关于财产和孩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平均分割的,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要看孩子的年龄和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一般两个孩子会一人抚养一个的,当然如果对方不跟你挣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两个孩子都可以归你抚养的,这样对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的。
    最后,起诉费如果不涉及大额财产的话一般也就受50-500元之间,是由起诉方先垫付的,一旦判离,一般由双方分担的,因离婚涉及个人隐私.
  •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
    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 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
      
    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
      
    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驳回。但是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