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在主合同没盖母公司的公章,但盖了母子公司共同的法人章(法人占母公司的股份达到90%以上),这样担保有效吗?(由于提供担保函用的套印公章,是否判定担保函无效。这种情况,能提供主合同,判定担保有效吗?)

2019-09-06 09:4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有期限。超过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3、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在下列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第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导致担保合同本身无效的情况有:第一,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第二,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第三,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逃避债务而提供担保,以此作为转移资产的手段;未得到侵占、侵吞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目的进行担保。第四,担保违反了公共利益。第五,违反了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 在下列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第一,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第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导致担保合同本身无效的情况有:第一,担保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例如法律规定不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第二,担保合同的内容违法。例如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第三,担保合同的目的违法,例如为逃避债务而提供担保,以此作为转移资产的手段;未得到侵占、侵吞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目的进行担保。第四,担保违反了公共利益。第五,违反了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 担保公司法人变更的相关方式,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然后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供其他的相关手续材料。  而对于公司登记地址的变更,则需要提供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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