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愿当一个儿子赡养老人,百年之后继承所有财产。有日期时间,有双方当事人签字还有村委盖章。算遗赠协议吗?

2019-09-06 09:5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老人与法定继承人不需要签订赡养协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履行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是硬性规定,不需要老人与法定继承人以赡养协议形式再确定。
    如果老人立遗嘱,在确定继承人的同时,附有继承人义务的,该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 夫妻协议离婚,妻子婚前继承财产夫妻共有吗 ?属于婚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遗赠扶养协议相较于遗赠,虽同有遗赠两个字,但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议的结果;而遗赠则只需遗赠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双方签订好遗赠扶养协议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需要待遗赠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法律义务,即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遗赠中,除非设定了受遗赠人的义务,否则受遗赠人不负义务。
    第四,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是一种对价的法律行为,扶养人没有尽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无法得到受扶养人的财产;而遗赠即便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是对价义务,并且设定的义务不得超过以后可能获得的财产利益。
  • 遗赠的实施: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
    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对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遗赠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他履行义务,或者追还他所得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放弃受领权利,或被追还所得财产,遗赠财产按法定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归国家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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