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我在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9-06 12:5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离婚,这个需要双方自愿,有一人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二是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如果男方起诉至法院且是第一次起诉,那么你可以向法官表达不愿意离婚的意见,那么第一次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男方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此次开庭你可以拿出男方出轨的证据并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仍不愿意离婚,那么法官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样待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男方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你仍然拿出男方出轨的证据向法官表示感情没有破裂仍不同意离婚,一般法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因为法官一般是不会支持过错方的离婚请求的,除非是无过错方同意离婚才判离。这样已经拖了好几年,如果你老公坚决离婚无可挽回,那么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自己的决定。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其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您好! 依您所述“结婚一年 妻子怀孕三个多月 丈夫突然以感情没了要求离婚 实际丈夫在网络游戏中情感出轨并见面发生关系 而后要求妻子打掉孩子 离婚不会给予赔偿 妻子要求生下孩子 由于妻子没有工作 要求丈夫给予怀孕期间生活费 产检费及营养费 丈夫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 但是男方是经营淘宝店铺的 并且店铺信誉五皇冠 每天流水大概13000 月收入不低于2万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何让丈夫支付生活费”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
    一、“丈夫”应当支付“妻子”怀孕期间生活费 产检费、营养费以及小孩儿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的出轨行为还可以让其承担婚姻过错责任,令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能与其离婚;
    四、以上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